2016-09-09
交通部已於105年9月1日公告發布實施「高速鐵路計畫區段徵收取得土地逕為使用收益及處分租金率計收基準」,明定公開標租及設定地上權案件適用土地租金上限減收機制。該基準係高鐵局依據「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擬訂,期與投資人在合法及公平合理的機制下,共同促成高鐵特定區建設發展,並降低投資人對於申報地價漲幅變動風險所造成投資疑慮。
未來高鐵特定區土地辦理公開標租案件之租金率以當期土地申報地價百分之五為下限;地上權招商案件之土地租金率,則以當期土地申報地價年息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為原則,並就個案財務特性及權利金配套規劃,作為公告招商之條件。當案件簽約後,在土地申報地價單次或累計連續兩次漲幅逾百分之五十時,承租人或地上權人可依契約提出租金減收申請,經高鐵局同意且不低於所應負擔稅捐規費的情形下,得就超過百分之五十之部分予以減收,減收期間為當時法定之申報地價調整年期,且無減租次數之限制。
高鐵局近期即將公告招商的「高速鐵路台中車站地區新高鐵段114、116、117及118地號產業專用區開發經營案」、「高速鐵路台中車站地區新高鐵段69、70及71地號事業發展用地開發經營案」、「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事業發展用地開發經營案」、「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青昇段241、241-1及241-2地號事業發展用地開發經營案」等案件,均可適用該租金計收新機制。
另高鐵局已於105年8月30日公告105年下半年標售高鐵桃園、新竹、臺中、台南車站特定(地)區土地,並經委託當地估價師依據當地市場交易行情等因素提出土地鑑價,作為本次土地標售底價參據,旨在考量高鐵特定區整體發展需要,並期吸引企業踴躍參與投標,以加速標脫率及積極導入投資動能,依市場競標結果決標並反應市場價格,並無讓利求售之情。
高鐵車站特定區為西部發展軸線重要的都市門戶地區,整體投資潛力可期,陸續推動開發招商案件資訊,將於高鐵局網站(http://www.hsr.gov.tw)之「最新消息」公告,並可請致電高鐵局洽詢02-8072-3333 (標售案,分機為5401、5403、5404;設定地上權案,分機為5503、5505、5506),竭誠歡迎符合相關資格之投資人踴躍參與。
資料來源: 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