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9
馬來西亞投資發展局(MIDA)自2025年4月1日起推出專為投資者設計之「投資人簽證」(Investor Pass),以簡化外國投資者和商務人士進入馬來西亞之流程,並提供更長之停留期限,以促進商業和投資活動,提升經商便利性。
該「投資人簽證」結合多次入境簽證(Multiple Entry Visa)之優點,商務旅客將享有六個月之停留期限,並可額外延長六個月,該簽證特點如下:
(一)更長之停留期限:「投資人簽證」持有人可享有每次入境 最長六個月之停留期限,並可額外延長六個月,相較於現 有社交訪問准證(Social Visit Pass)14至90天之限制,大 幅增加彈性。
(二)多次入境簽證(MEV):該簽證可多次入境,在簽證有效期 內,投資人可更順暢地進出馬來西亞(不包括沙巴和砂拉越)。
(三)快速申請流程:於提交所需文件後,申請案將在五個工作 天內處理完畢。MIDA負責評估和發出符合資格之商務人士 支援信,最終批准由馬來西亞移民局負責。
(四)適用於三類外國投資者:
1、新投資者 (New Investors): 尚無在馬來西亞有投資記 錄之潛在投資者。
2、洽談中之投資者 (Investor in Pipeline):目前正與馬來西亞政府洽談或已向 MIDA 申請投資項目批准之投資者。
3、現有投資者 (Existing Investors):在馬來西亞擁有既定 投資或隸屬於馬來西亞公司(不包括在本地就業的人士) 之個人。
(五)申請管道:申請人在申請投資人簽證時必須位於馬來西亞 境外,並須透過Xpats Gateway系統(https://xpatsgateway. com.my/)線上提交。
(六)不允許攜帶家屬:該簽證不允許申請人攜帶家屬或申請依 親簽證 (Dependent Pass)。
(七)適用領域: 投資人簽證適用於所有經濟領域,但國民貿易 部列為負面清單的領域除外。
註:「投資人簽證」由MIDA負責評估和發出符合資格商務人士之支持信,該簽證之批准則由馬來西亞移民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