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愛爾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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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投資環境簡介
於各公司主管。
(5)年度股東大會(AGM)
愛爾蘭公司法規定,當公司擁有超過一位的股東,公司必須
每年舉辦年度股東大會;當海外公司併購愛爾蘭公司時,年度股
東大會必須於18個月內舉辦,之後則必須在會計期間結束9個月
內舉辦,並在前一年度股東大會結束後15個月內舉辦。
(6)年度利潤
公司必須每年向公司註冊處遞交年度利潤報告,其中必須包
含以下資訊:
A. 公司發行股份金額
B. 上一年度的股權移轉
C. 公司股東資訊
D. 主管及秘書
E. 公司註冊辦公室
F. 政治獻金
公司註冊處會針對各公司設定年度利潤日期(ARD),公司
必須在期間28天之內遞交年度利潤報告,若超過28天,公司必須
繳交罰款;另外,年度利潤日期僅可在5年內更動一次。
(7)公開財務報表
倘愛爾蘭公司為歐盟母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於母公司擔保所
有子公司的債務情形時,子公司可併入母公司的整合財務報表。
(8)其他法定文件
根據愛爾蘭1963-2006年的公司法,當組織大綱及公司章程、
股本發行量、主管或秘書、或註冊辦公室等有所更動時,必須在
特定期間內向公司註冊處遞交相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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