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奈及利亞
P. 58
奈及利亞投資環境簡介
獲得收益,比如虧損賤賣,則不需繳納資本收益稅。但是,納稅人在
某筆資產處置中遭受的損失,不得抵扣其在其他資產處置中獲得的收
益,仍應就獲益的資產處置繳稅。處置股票或買賣股份不繳納資本收
益稅。
根據奈及利亞資本收益稅法,資本收益稅按年度繳納,即計入納
稅人處置資產當年的納稅年度予以繳納。採取分期付款條件處置資
產,且付款期限超過18個月的,應將應稅收益按每年付款的比例攤入
不同年份繳納。
6、教育稅
根據奈及利亞1993年第7號法令,在奈註冊的公司應以其應稅收
益的2%,向聯邦國內稅收局繳納教育稅。教育稅以年為徵收單位,
與公司所得稅一併繳納。
7、資訊技術發展費
根據奈及利亞資訊技術發展局法,特定領域的企業年營業額超過
1億奈拉的,應向聯邦國內稅收局繳納資訊技術發展費,費率為企業
稅前收益的1%。具體的納稅企業包括:1、GSM服務提供者和所有
的電信公司;2、資訊技術公司和網際網路供應商;3、銀行、保險公
司及其他金融機構;4、與養老金有關的公司及經理人。
奈及利亞目前已與英國、加拿大、中國大陸、比利時、法國、南
非、荷蘭、菲律賓、巴基斯坦、羅馬尼亞等國簽署了雙邊稅收協定,
外資企業可利用上述協定避免被雙重徵稅或多徵稅。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