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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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定期契約在契約協議期限到期後自動失效。在契約協議到期日,
如果沒有續約,雇主有可能面臨不公正解僱的起訴或是被勒令支付遣
散費。無論雇員的服務年限長短,或是否超過了退休年齡,雇主任意
將其解僱之行為都是不公正的。
3、短期契約
在某項工作可以在短期內完成的情況下,可以使用短期契約。短
期契約之僱用期如果短於三個月,則雇員不得享有病假和醫療補貼;
惟當同一雇主持續與同一雇員簽訂第二份短期契約時,雇員即可享有
病假和醫療補貼之福利。
4、服務契約
在某項工作需要僱用更高級的雇員時,服務契約可以成為經常性
可更新的定期契約,或者在契約到期時自動更新的「滾動」
(rolling)服務契約。服務契約只有在提前一年通知的情況下方可被
終止。
儘管服務契約對公司而言相對比較昂貴,但其所提供的安全保障
對於雇主比較有吸引力。理事成員超過5年的服務契約只有在股東大
會上由股東表決通過方可簽署。
5、兼職契約
兼職雇員所享有之待遇應該和其他從事同類型工作、擁有同等級
資格、技術及經驗的全職員工相當。
(三)請假與休假
英國一年有八個國定假日,受僱人依法有5.6週的帶薪休假。員工若
因生病或懷孕均有權獲得病(產)假給付。
1、產假:
(1)通知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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