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美國
P. 26

美國投資環境簡介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一)公司所得稅:最低應稅所得(taxable income)為350,000美元,稅率介於

                           3.5%至8.93%間。


                    (二)個人所得稅:包括基本額及累進額,視已婚、未婚,個人或合併申報及應

                           稅所得(taxable income)之高低,應繳之基本額及累進額不同。個人申

                           報最低起徵所得為22,999美元,夫妻合併申報最低起徵所得為45,999美

                           元,稅率介於5.8%-7.15%。


                    (三)銷售稅:一般性銷售5.5%,食品(已調製者)為8%,旅宿業為9%,長期

                           租車為8%,短期租車為10%,短期租車為10%,服務稅6%。

                    (四)財產稅:緬因州課徵不動產稅、商業林地貨物稅、機動車輛貨物稅、電訊

                           設備稅及財產移轉稅等多項財產稅,部分稅率依所住鄉鎮有所不同,詳

                           參該州稅務局(Maine Revenue  Services)網站:https://www.maine.gov/re


                           venue/taxes/property-tax。

                    (五)燃料稅:依使用種類不同,課徵不同稅率,詳參該州稅務局網址:

                           http://www.maine.gov/revenue/fueltax/fueltaxrates.htm。

                    (六)特種稅:緬因州對種植、買賣或生產藍莓、馬鈴薯、菸草、香菸、牛乳及

                           所繳保險費或購置之商業設備等亦課稅,但亦提供申報退稅,詳參該州


                           稅務局相關網址:https://www.maine.gov/revenue/taxes/other-taxes。










                    16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