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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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第柒章 勞工
一、勞工素質及結構
巴基斯坦勞動人口占總人口62.3%,全國平均年齡低於24歲,人力資源豐富,
惟識字率偏低(約55.59%)且缺乏技術性勞工,企業在管理及教育訓練方面須投
注較多資源。
二、勞工法令
(一)於巴國投資並無須僱用當地人之規定,惟可藉由僱用當地人享有租稅優
惠。
(二)凡是僱用5人以上之公司,必須向Federal Employees Old Age Benefits
Institution(EOBI)進行登記,並有義務提撥年金及職災給付。
(三)僱用20人以上公司,對僱用90日以上雇員有給付獎金及保險之義務,包括
雇員集體納保、僱傭契約終止時之退職金等。
(四)年營業額50萬巴基斯坦盧比以上之公司,須提撥年營業額2%作為雇員研
修教育、屋舍修築之基金。
(五)年營業額500萬巴基斯坦盧比以上或僱用50人以上或固定資產500萬巴基斯
坦盧比以上,符合上述任一要件之公司,須提撥年營業利潤5%設立基
金。
(六)產假:懷孕分娩前後,可享有6週有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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