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奈及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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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第肆章 投資法規及程序
一、主要投資法令
奈及利亞政府于1995年頒布的第十六號和第十七號法令是奈及利亞管理外國投
資的主要法律,具體如下:
(一)1995年頒布的第十六號法令----《奈及利亞投資促進委員會法》。
(二)1995年頒布的第十七號法令----《外匯(監管及綜合條款)法》。
上述兩部法律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一)成立了管理外國投資的主要機構----投資促進委員會(NIPC)
根據1995年第十六號法令,奈及利亞政府成立外國投資的主管機關奈
及利亞投資促進委員會(NIPC),其基本功能和權力如下:
1、協調、監控、鼓勵在奈及利亞投資興建、經營企業,並提供必要的
說明和指導。
2、為奈及利亞和外國投資者,制定並支援一切可以改善投資的環境的
政策措施。
3、通過有效的方式促進在奈及利亞國內和國外的投資。
4、收集、比較、分析並散布投資機會以及投資來源的資訊,並根據投
資者要求為合資專案提供投資夥伴的建議。
5、對《NIPC法》適用的所有企業進行登記並保持紀錄。
6、確定具體的專案並邀請有興趣的投資者參與這些專案。
7、刺激投資,發起、組織並參與展覽、會議和研修等投資促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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