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丹麥
P. 38
丹麥投資環境簡介
出,4至6GW之目標量差異仍大,應當以6GW為準,以供業者制定長期發
展目標。
除延續於2021年6月簽訂之2035年丹麥基礎設施計劃對公共大量投資
之外,2021年9月政府啟動“丹麥可以做得更多”(Denmark Can Do More
I),旨在促進增長和繁榮,包括確保必要的合格勞動力。於2022年7月,
多數政黨達成2022丹麥新經濟改革案協議,該協議對提出對失業保險福
利制度和與社會養老金抵銷有關的規則,並預計在2025年和2030年增加
約12,000人的潛在就業,並欲在2030年將增加GDP約0.7%,相當於約175
億丹麥克朗,用於經濟改革。政府將透過數位工具,提高自動業務報告
的倡議,以提高生產率;創建丹麥出口投資基金,並確保丹麥公司獲得
充足的融資,加強丹麥企業擴大規模;政府在教育和研究領域,不斷推
出有助於促進數位化成長的舉措。
2022年3月份國會議員簽署一份加速PtX綠色燃料補助協議,使丹麥
至2030年能建立4-6 GW的電解能力目標,為國內外的飛機、船舶、卡車
提供綠色燃料。該協議包括一項12.5億丹麥克朗的補貼計劃,政府將以招
標的形式生產氫,為生產商提供更好的框架條件以及一些商業促進措
施。丹麥政府自2019年以來,已投入至少30億丹麥克朗的資金優先用於
發展PtX。
2022年5月,梅特總理提出“丹麥可以做得更多2”(Denmark Can
Do More II)之提案,旨為丹麥和歐洲必須盡快擺脫對俄羅斯天然氣的依
賴,並於2030年前淘汰天然氣。丹麥為此暫時重啟北海天然氣供應,因
為此舉優於向俄羅斯購買天然氣,自2023年6月起,將持續開採北海Tyra
油田之天然氣及石油,最遲於2050年終止。
2022年5月18日丹麥與德國、荷蘭、比利時等4國,在丹麥臨北海之
Esbjerg簽訂歷史性北海風電Esbjerg聯合宣言(The Esbjerg Declaration),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