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美國
P. 70

美國投資環境簡介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可參考佛蒙特州稅務局網站:https://tax.vermont.gov/home。


                    (一)公司所得稅:依淨所得分成0至1萬、至25,000美元及25,001以上三個級

                           距,累進稅率分別為6%、7%及8.5%。自2012年起實施最低稅負,營業額

                           分三級距,200萬以下最低300美元,200萬至500萬最低400美元,500萬

                           以上最低750美元。

                    (二)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採取累進制,依申報最低起徵所得為41,250美


                           元,稅率介於3.35%-8.75%。

                    (三)財產稅:佛蒙特州對在境內擁有房產的本州或外州居民,皆課以財產稅,

                           以支應境內學童基本教育的費用,其稅率視房產所在鄉鎮及房產價值而

                           定;另對房產買賣移轉,對買方課以移轉稅。

                    (四)銷售稅:州稅6%及地方稅1%,但農機設備、食品、醫藥、製造業用之機


                           械設備及燃料、住宅用燃料及電力及個人衣服、鞋靴等免稅。


                  二、金融



                       美國係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金融制度完善,各州間資金可自由移動。州政府

                  並無能力去建立外匯管制制度,或影響利率水準。外商向本地金融機構貸款所獲的


                  條件,主要視其信用狀況與公司之營運狀態而定,並無特殊之待遇或歧視。










                    60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