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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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投資環境簡介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一)企業所得稅:分「企業營利稅」(BPT)及「企業稅」(BET),在BPT方
                           面,對年營業所得超過5萬美元的企業課徵;在BET方面,則依企業年收
                           入或發出的薪資總值課徵。近年來新罕布夏逐年調降企業所得稅,最新
                           稅率為7.6%;BET為0.6%。
                    (二)新罕布夏州不課徵銷售稅、個人所得稅(但對利息及股利收入課5%的利
                           息及股利稅)、資本利得稅及遺贈稅;州政府稅收仰賴向土地及建物課徵
                           之財產稅、旅館及餐飲消費稅、電力消費稅、木材稅、燃料稅、菸草稅
                           及通訊服務稅等。
                    (三)員工失業保險捐:新罕布夏州於2012年起需繳納失業保險捐,起徵點為年
                           薪14,000美元,目前失業保險捐為1.2%。
                  二、金融
                       美國係一自由競爭資本主義之市場經濟,金融制度完善,各州間資金可自由移
                  動。州政府並無能力去建立外匯管制制度,或影響利率水準。外商向本地金融機構
                  貸款所獲條件主要視其信用狀況與公司之營運狀態而定,並無特殊之待遇或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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